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根据学校采购部门的通知要求,凡是列出在《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仪器设备均须通过学校集中采购,现根据相关要求将申请使用质量工程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流程做以下说明:
一、集中采购时间
具体时间根据学校采购部门相关通知确定
二、申请流程
1.教务处根据学校采购部门意见发布集中采购通知;
2.申请人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质量工程仪器设备申请”,填写《质量工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完成审批流程后,将《质量工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报销及教务处存档各一份),电子稿(可通过“打印——目标打印机选择另存为PDF”获得)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zlgc@hnuu.edu.cn。
3.审批完成的《质量工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作为附件(请使用jpeg等图片格式)通过学校网络报销平台进行事前用款申请录入;
4.在集中采购通知截止时间后,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当期所有购置申请报送学校采购部门。
三、相关要求
1.有采购申请的各项目须在项目经费中有相关仪器设备购置的专项预算,不得以其他名目购置仪器设备,各项目负责人须严把审批第一关;
2.《质量工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为使用质量工程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后报销必要凭证,各申请人在填报时,请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后填报;
3.采购申请执行“谁购买、谁申请、谁填表”原则,不得代填代报;
4.根据学校采购部门通知,采购的设备价格以其官网售价为准;
5.购置申请截止时间以教务处集中采购通知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当期集中采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