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拍摄课程视频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教务处

各项目负责人:

即日起,凡使用质量工程项目经费进行课程视频拍摄,在视频拍摄完成进入报销流程时,除需提供《淮南联合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流程说明》(https://zlgc.hnuu.edu.cn/10443/2023/0028164.html)所提及的报销材料外,还需提供拍摄的课程视频资料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留存备查,课程视频资料请自行准备U盘并贴上附有课程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的标签,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