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淮南联合大学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jwc

关于开展2023年淮南联合大学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更好地推进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预期目标,决定开展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验收范围

2019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双基”示范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

课程建设类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 Mooc) 示范项目等,此类项目的检查验收时间另行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对照相应年度申报指南中的建设要求提前做好材料准备,暂不报送材料。

课程建设类包括地方高水平大学、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研究项目、重大线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等(具体名单见附件9)。

二、项目检查验收内容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项目检查验收方式及时间要求

1.省(校)级结题验收项目(除教学研究项目外)结题验收需提交《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附件2),以及相关成果(所有成果合成一个PDF文件)

2.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附件4),以及相关成果(所有成果合成一个PDF文件)

3.省(校)级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省级、校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5、附件6),以及相关成果(所有成果合成一个PDF文件)

4.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省(校)级项目需提交延期报告(附件7、附件8),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报告除提交电子版外,还需提交纸质签字版一份,由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5.材料电子版由项目负责人本人于5月5日24时前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登录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不接受邮件发送,逾期不再接收提交。

6.请各学院提醒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检查验收材料,各级项目将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

四、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 (省、校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2.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要求作出整改方案。

3.截至省教育厅发文之日起,2016 年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 2016 年后立项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附件1-9.zip